内布拉斯加州出台了一项新法规,要求加密货币自动取款机运营商取得相关执照,公开费用信息,采取反欺诈措施,并定期提交报告,以确保合规性和保护消费者。
内布拉斯加州出台新法,要求加密货币ATM运营商取得许可证,并且必须公开费用、实施反欺诈措施及定期提交报告,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欺诈行为。
内布拉斯加州州长吉姆·皮伦于3月12日正式签署立法法案609号(LB609),该法案引入了《可控电子记录欺诈预防法》,旨在增强对加密货币使用者的保护。这项法律得到跨党派的支持,并得到了执法机关的认可,旨在为加密货币ATM和终端的使用者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
州长皮伦强调了加密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并重申了对消费者保护的承诺,他表示:
加密货币是一个迅速发展的产业,我们希望将内布拉斯加州打造成这个领域的先锋。
他进一步指出:“确保消费者安全的重要措施就是建立防范机制,以保护内布拉斯加州的居民免受诈骗。我们期待为构建安全且强大的加密货币生态系统奠定基础,这对所有消费者而言都是一项利好。”
根据LB609法案,加密货币终端的运营商需依照《内布拉斯加汇款人法》申请经营许可证,并向内布拉斯加州银行和金融部门报告季度业务情况。此外,该法案要求运营商清晰披露相关风险、费用及汇率信息;执行反欺诈机制;设立针对欺诈交易的退款政策;展示消费者警示信息,以及实施交易限额。同时,该法律条款中还包括允许在刑事调查中没收可控电子记录的相关规定。
内布拉斯加州银行厅长凯利·拉默斯重申了该州在加密货币领域增强透明度及安全性的决心,他表示:
内布拉斯加州对加密货币经营持开放态度,但这也要求我们提高透明度,以确保合法经营的公司获得应有的支持。
LB609法案的顺利通过,体现了内布拉斯加州在应对与加密货币交易相关风险方面的积极姿态,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同时促进该州安全而强大的加密行业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