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裁定代币筹资合同为非法,并要求进行部分退款,理由是其违反了中国金融法规。
上海法院裁定代币筹资合同为非法,要求部分退款,原因系违反中国金融法规。
上海高级法院于周一通过微信发布了涉及加密货币的案件详情,揭示了中国虚拟货币活动的法律复杂性。松江区人民法院处理了一桩关于一农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与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之间的合同争议。
争议核心是一项代币发行和筹资协议,法院裁定该协议违反了中国的金融法规。尽管X公司已支付服务费30万元人民币(约41,398美元),以完成相关的白皮书制作,但S公司未能按约定发行代币,理由是开发费用超出原定范围。
法院认为该区块链协议无效,指出代币发行融资属于中国的非法公众融资活动。由于双方均无权进行代币的发行,法院认定相关协议违反了强制性法律条款。判决指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还潜藏金融欺诈等其他犯罪风险。基于此,法院命令S公司向X公司部分退款25万元人民币,认定双方均需对无效合同承担责任。
多家中国法院已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认定为财产,确认其经济价值,并承认其可拥有和转让的特性。这些法律裁决在虚拟货币作为财产的法律地位与其在金融交易中禁用间进行区分。尽管中国监管机关采取了严格立场,禁止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筹资或支付,主要出于对金融稳定和防范非法活动的担忧,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也承认了其类财产特性。
松江区人民法院强调了与代币发行及筹资活动的合法性,判定该合同违反了金融法规。根据中国法律,代币发行及相关活动被视为非法公共融资,故X公司与S公司之间的协议无效。法院的裁决清楚表明,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与涉及非法活动协议的有效性之间并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