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上周五向法院表示,计划继续推进对币安(Binance)的诉讼,但币安在12日回应,币安先前与美国司法部等机构达成的和解协议,与SEC对币安的指控没有实质关联,SEC未提出新有效证据,币安将继续寻求驳回SEC诉讼。
币安(binance)在上月21日与美国司法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部门(FincEN)达成和解协议,认罪并同意支付43亿美元的罚款。
但要注意的是与币安和解的监管机构中,并未包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该机构在上周五向法院提交补充简报表示,计划继续推进对币安的诉讼,并表示币安和美国当局达成的和解协议,支持了SEc继续针对该交易所的诉讼。
币安指SEc未提供新有效证据
对此,币安在12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文件回应,币安此前与美国司法部等机构达成的和解协议,与SEc对币安的指控没有实质关联,SEc的补充简报并未就本案提出新的有效证据。
币安表示,根据认罪协议,未确实执行有效反洗钱计划的指控,属于《银行保密法》下的司法管辖权,认罪协议中,并未提及有关在《联邦证券法》下的登记义务,也未提及币安涉嫌证券交易、或上架的资产可能是证券等指控。
因此,币安要求法院忽略SEc的通知,强调这不动摇币安寻求驳回SEc诉讼的任何论点。
九月时,币安执行长赵长鹏和binance Holdings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动议主张,SEc提起的诉讼已经越权,SEc在指控前,并未提供加密货币产业明确指引,还对加密货币产业加诸追溯力、扭曲了证券法的条文。
盼驳回SEc诉讼
今年六月,SEc起诉币安母公司binance Holdings、赵长鹏、币安美国(binance US)等,向被告提出13项指控,指称被告经营未注册交易所、非法向美国投资者提供和出售证券、不当处理客户资金…等。
币安在9月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动议,寻求撤销该诉讼,主张SEc提起的诉讼已超越其职权范围,指SEc在指控前,并未提供加密货币产业明确指引、还对加密货币产业加诸追溯力,在试图宣称对加密货币产业拥有监管权的过程中,更扭曲证券法的条文。
SEc已在上月7日对币安提出的驳回诉讼动议展开反击,称没有任何法院采纳币安「对法律的曲解」,SEc指责币安「从未遵守」联邦证券法,并要求法院驳回币安的动议,以维护证券法律体系,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